在高速公路这一高速运行的交通动脉上,超员,是一种极度危险且严重违法的行为,绝不容忍!每一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载客规定。然而,总有一些人漠视法律,心存侥幸,为了一时之便,将超员的风险置于脑后。
2024年8月12日下午19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张琛义带领民辅警在郑州侯寨收费站执勤时,一辆江淮牌7座小型普通客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高度警觉,经过仔细观察和专业判断,确认该车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辅警迅速采取行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果断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实,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9人,超员2人。
经过对驾驶员询问:该车辆为顺风车,司机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天色渐晚,挤一挤也没事。不料,将要下高速便被高速交警查获。张琛义大队长对驾驶员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对车上的乘客也进行了安全教育,大家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立即将超员人员分流转运。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拒绝乘坐超员的顺风车。同时,也希望广大顺风车司机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搭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