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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及时纠正摩托车上高速行为
2024-09-02 10:14:09  作者: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11  文字大小:【】【】【
  • 2024年9月1日上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民警赵肖锋带队,在轩辕丘收费站执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从高速口下站,民警赵肖锋示意摩托车减速并靠边停车。

2024年9月1日上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民警赵肖锋带队,在轩辕丘收费站执行日常巡逻,发现一辆摩托车从高速口下站,民警赵肖锋示意摩托车减速并靠边停车。


经初步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声称是跟随导航误入高速。民警赵肖锋随即对刘某的相关证件进行了检查。检查完后耐心地向刘某普及河南省高速公路的交通法规,着重强调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摩托车等部分车辆是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以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且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民警赵肖锋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摩托车上高速的潜在危险。在民警的专业讲解和耐心教育下,驾驶员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驾驶摩托车上高速。随后,驾驶员刘某在民警赵肖锋的监督下驶离收费站。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因高速公路车速快且车流量大,摩托车载人后重心发生变化,制动、加速等方面的表现都会受到影响。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危险重重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交通法规不仅是保障道路安全的基石,更是维护每一个出行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才能营造出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