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上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民警赵肖锋带队,在轩辕丘收费站执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从高速口下站,民警赵肖锋示意摩托车减速并靠边停车。
经初步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声称是跟随导航误入高速。民警赵肖锋随即对刘某的相关证件进行了检查。检查完后耐心地向刘某普及河南省高速公路的交通法规,着重强调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摩托车等部分车辆是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以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且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民警赵肖锋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摩托车上高速的潜在危险。在民警的专业讲解和耐心教育下,驾驶员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驾驶摩托车上高速。随后,驾驶员刘某在民警赵肖锋的监督下驶离收费站。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因高速公路车速快且车流量大,摩托车载人后重心发生变化,制动、加速等方面的表现都会受到影响。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危险重重。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交通法规不仅是保障道路安全的基石,更是维护每一个出行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才能营造出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