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旁的绿化带内为了观赏需求,有时会种上部分果树。随着果子的成熟,有些行人会忽视高速公路的危险性,走上高速进行采摘,殊不知这种行为将会给自身置于危险当中。
2024年9月2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红军带领民辅警开展巡逻工作。当巡逻至郑栾高速南向北10公里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两名群众在采摘石榴,此处紧邻应急车道。于是副大队长李红军停车并上前查看。经询问得知,这两名群众为附近居民,无意间发现路边的石榴熟了,于是便进来进行采摘,想着没进入高速公路的行车道就认为没事。副大队长李红军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并讲解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进行采摘的危险性。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他们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绝不再随意进入高速公路。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温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如果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或者横穿公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行人往往是受伤害最严重的一方,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行人请不要随意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