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也被称为生命通道,是供特殊车辆通行,或是故障和事故车辆临时停放的,如果随意占用不仅可能影响道路救援,也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伤害。
2024年9月6日下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红军带领民辅警在辖区内正常开展工作。当巡逻至郑栾高速16公里附近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在应急车道上行驶。随后民警通过喊话器让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等车辆停稳后,民警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进行警示,随后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行车道车辆较多,而应急车道没有车辆,为了图方便就选择进入了应急车道行驶。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述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危害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该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行为进行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请驾驶员遵守相关规定,非紧急情况下不要占用应急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