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8日晚上22时30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四大队教导员徐亚明接到警情消息,有一场交通事故发生在郑州绕城高速36公里处。教导员徐亚明带队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两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双方驾驶员正在争论不休,各执一词,情况一时难以判断。
为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避免交通堵塞,教导员徐亚明立即决定调取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数据。在仔细观看视频的过程中,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后车的行车记录仪在拍摄前方路况的同时,也记录下了前挡风玻璃折射出的车内情况。这一发现成为了此次事故调查的关键线索。
通过反复查看记录仪视频,徐亚明发现事故发生的瞬间,前车驾驶员正在进行车道变更,而此时后车驾驶员似乎正低头操作着车内的多媒体屏幕,未能及时察觉前方车辆的动态变化。这两种行为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
经过细致的分析和比对,徐亚明认为,本次事故中双方驾驶员均存在不当之处。前车在变更车道时未充分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而后车驾驶员则在行驶过程中分心操作车机系统,未能保持足够的警觉。因此,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事件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驶过程中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注意力集中,尤其是在高速公路等快速路段,更应该谨慎驾驶,避免因小失大,给自身及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同时,这也反映了行车记录仪在事故责任认定中的重要性,它不仅能够帮助交警部门更快地还原事故现场,还能有效保护驾驶者的合法权益。希望每一位驾驶者都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