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组织开展针对摩托车上高速的专项治理行动。
2024年9月9日上午8时,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李锐带领值班民辅警在十八里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位驾驶员骑着一辆摩托车准备上高速行驶。执勤民辅警迅速对其进行劝导。
2024年9月10日上午7时30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教导员付珂带领执勤民辅警在绕城高速大学南路收费站开展治理工作,积极劝阻试图骑摩托车上高速的驾驶员,并对他们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劝离。
9月10日晚上8时30分许,案侦大队副大队长信鑫,带队巡逻至郑栾高速高速南向北约5公里处时,发现有辆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当时正值夜晚时分、车流量大、无路灯照明、安全隐患危害极大,摩托车上还乘载一人,案侦大队副大队长信鑫随即用喊话器安全引导至停车港湾内,遂紧急叫停这一违法行为。
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仅违反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而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对驾驶员自身及其他车辆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的民辅警们对违规上高速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了耐心的安全教育和劝离。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让他们认识到摩托车上高速的危害,理解并遵守相关交通法规。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防摩托车上高速行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