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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莫让货车反光标识“隐身”
2024-09-15 10:02:43  作者: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57  文字大小:【】【】【
  • 2024年9月14日下午15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带队驾驶警车开展日常巡逻工作时,在郑栾高速南服务区,发现一辆红色大货车停靠在大车区休息,但车上完全没有反光标识,全部被车上的篷布遮挡。

2024年9月14日下午15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带驾驶警车开展日常巡逻工作郑栾高速南服务区,发现一辆红色大货车停靠在大车区休息,但车上完全没有反光标识,全部被车上的篷布遮挡。


随后副大队长高亮立即上前与大货车司机沟通,此时货车司机在车上休息,副大队长高亮将司机师傅喊起来后因打扰司机休息先表示歉意,随后在司机师傅清醒后带领师傅围绕货车转了一圈告知司机该车反光标识被遮挡,首先是违法行为,其次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现在已经是下午快四点了,再过几个小时天就黑了现在车上反光标识都被篷布遮挡,到了晚上就会给别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随后副大队长高亮帮助司机将篷布重新打扎,将反光标识漏了出来,并告知司机,今后行车前一定要先检查车辆状态,是否达到出车标准,不然等到出事时后悔莫及。货车驾驶员李某感谢民警的批评教育,回去后一定认真检查车辆,以后出车时会仔细检查车辆后再出发,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驾驶员。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定认真检查车辆,载货汽车、挂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