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带领值班民辅警在郑栾高速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红色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未开启双闪也未摆放警示标志。
随后副大队长高亮让其迅速离开应急车道并到前方收费站广场处接受检查。随后司机李某说想着快到收费站了,送货还有一段市区的路要走,正好车辆有点高温想着休息一下再走。副大队长高亮听后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既然知道马上就到收费站了还不赶快下去,出收费站后好好休息一会儿,在高速上休息简直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而且也不开双闪,后方也不放置警示标志。随后高亮副大队长对其进行处罚,司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车辆在发生故障时一定要及时开启危险警示灯,靠边停车时在车后放置三角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