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也是生命通道,车辆行驶时不能随意占用。尤其是在堵车的时候,一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不仅会影响救援车辆的通行,还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4年10月4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红军带队在郑栾高速开展巡逻时,在郑栾高速南向北方向4公里附近,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在应急车道内行驶。随后民警通过喊话器让该车辆停靠在路边港湾内,并上前询问。
经了解,该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至此处时,觉得前面的车走的太慢,看着应急车道没有车辆,就选择进入应急车道行驶。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述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危害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驾驶员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其进行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在节假日车流量大,容易导致拥堵,如果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还会影响紧急救援、生命救护等情况。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