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6日,国庆假期期间,全国人民沉浸在欢庆的气氛之中。然而,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郑州市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却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当天上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四大队教导员徐亚明带队在郑栾高速例行巡查时,在郑栾高速5公里处,徐亚明教导员发现一辆摩托车正搭载着一名幼童快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这一情景立即引起了徐教导员的高度警觉。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及相关规定,摩托车上高速以及摩托车乘载未成年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严重威胁到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面对这样危险的情况,徐亚明教导员迅速采取行动,通过手势引导该摩托车缓缓靠边停车,并上前了解具体情况。经询问得知,驾车者因误认为国庆期间所有车辆均可免费通行高速公路而擅自进入。徐亚明教导员耐心地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指出了其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并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同时强调,即便是在节假日特殊时期,遵守交规、保证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最为重要的。
经过一番沟通教育后,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随后,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徐亚明教导员亲自将这对父女引导至最近的出口安全离开了高速公路。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今后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勿图一时之快,驾驶摩托车上高速。我们既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