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10时30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带队在郑栾高速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中型货车沿郑栾高速由北向南方向低速行驶,随即高亮副大队长安全指引车辆行驶至郑州南服务区。
在郑栾高速郑州南服务区东半幅车辆停好后,民警询问驾驶员王某得知,王某从荥阳市拉了一罐建筑材料粉送往许昌市,车辆行驶到郑州樱桃沟收费站附近的时候突发故障,提不起速度,只能低速行驶,认为到许昌就百十公里,慢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就行。
民警当即对驾驶员王某的这一想法提出批评,告知其货车载货对安全隐患不能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尤其在车辆故障情况下,要就近驶离高速或者在服务区、停车区的汽车维修店排除车辆故障。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极易引发车辆追尾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和人员的财产损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其他驾乘人员的不负责。驾驶员王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引以为戒,绝不再犯。最后在民警驾驶警车的引领下,驾驶员王某驾驶的货车在就近的收费站下站进行维修车辆。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1.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避免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从而引发交通事故;2.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时,要紧握方向盘,打开双闪警示灯,控制车辆慢慢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