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15时10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带队在郑栾高速开展执勤工作时,发现在郑栾高速由北向南方向33公路处行车道上有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此时驾驶员和乘客都在车辆周围,情况十分危险。见此情况,副大队长高亮立即驾驶警车拉起警报停在事故车辆后方,指派辅警张腾磊做好安全防护区。在民警的指引下,车辆和乘客迅速移至应急车道上。
经询问后车驾驶员李某得知,车辆行驶至交通事故发生处时,前车好像是避让车辆急刹车了,自己避让不急直接追尾前车了。刚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发现交警同志来了。民警告知驾驶员李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车辆靠边停在应急车道,车上乘客立即撤离至护栏以外,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标志。严谨车辆和乘客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逗留,这样极易引发次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李某表示认识的自己的错误,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随后民警对此追尾事故进行处理,拖车把不能行驶的车辆拖移高速公路。
郑州交警温馨提醒:1.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打开双闪警示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车辆靠边停在应急车道上,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驾驶员和乘客撤离到护栏以外的安全区域;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要时刻保持安全车距,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往往就是一刹那间,千万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