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辖区车流量增大,为切实保障辖区内车辆的安全通行,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不断加强对辖区过往车辆的巡逻管控力度。
11月5日上午9时10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民警申炎涛、朱琳带队在绕城高速十八里河收费站入口处例行检查时,发现有辆摩托车正往高速入口处行驶,民警申炎涛紧急叫停这一违法行为,遂引导驾驶员至安全地带。
经过询问获悉,该摩托车驾驶员是来自郑州的自驾游摩友,为图快捷方便就想进入了高速行驶。此时高速车流量较大,稍有不慎就会给自身安全带来危险。民警耐心地向驾驶员讲明摩托车违法上高速的危害和后果。经过沟通交流和说服教育,摩托车驾驶员表示会配合好高速交警的工作,以后不再进入高速。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