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20时,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案侦大队副大队长信鑫带队至郑州南服务区开展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一车顶上有帐篷的越野车停在服务区内,副大队长信鑫立马上前查看。
副大队长信鑫经询问后得知,该车司机准备使用帐篷在服务区休息一晚,第二天白天再出发。了解情况后,副大队长信鑫提醒该车司机晚上在车上休息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随后又提醒该车司机一定要在出发前将帐篷收好,仔细检查车辆确保无行车隐患。副大队长信鑫也明确地告知该车司机,不论是任何单位亦或是个人,均不得拼装机动车,更不能擅自更改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该车司机并表示出发前一定会将车辆收拾好,驾驶合乎规定的车辆安全上路行驶。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示:私自改装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罚款。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应当仔细检查车辆状况,驾驶合法合规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