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案侦大队副大队长信鑫带队巡逻至绕城高速东向西42公里处时,发现一重型货车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停在应急车道上,信鑫副大队长立即做好安全防护,上前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因中午没有午休,车内温度又舒适,致使自己开车过程中屡屡犯困,索性就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睡一会儿。信鑫副大队长对刘某随意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行为提出了批评教育,并告知驾驶员刘某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致使救援通道被堵,一旦发生事故,救护车、消防车等救援车辆将难以迅速抵达现场,严重威胁到每一位出行者的生命安全。驾驶员刘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是危险的,错误的,并表示以后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信鑫副大队长对刘某因非紧急情况下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其罚款200元,同时驾驶证记9分。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莫让应急车道成为“夺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