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如果车辆较多,驾驶员应尽量保持车速稳定,避免急刹车或急加速。同时,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确保行车安全。
2024年12月16日10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周久兴接到指挥室电话派警,在十八里河收费站上站匝道口有两车发生碰撞。民警周久兴接到指令后立刻带人赶往现场。考虑到当天是星期一,十八里河收费站上站车辆较多,如果不及时处置就会造成拥堵,民警周久兴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拍照取证,指挥事故车辆快速挪至安全区域,道路很快恢复畅通。经现场询问得知,银灰色面包车驾驶员陈某由于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追尾白色轿车,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所幸没有人员伤亡。民警周久兴认定银灰色面包车驾驶员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接着民警周久兴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双方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同时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特别是在雨、雾、雪等恶劣天气下,需增加与前车的行车距离,以防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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