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上午10时,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李锐带队在十八里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位驾驶员准备骑摩托车上高速。
教导员李锐立马上前对其进行劝导。在查验驾驶证后,教导员李锐向他告知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严禁摩托车上高速的相关条款,以及摩托车上高速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以多个案例给骑手进行了安全教育,骑手表示今后自己再也不驾驶摩托车上高速了。随后教导员李锐指引他从安全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而且摩托车不比汽车,俗语道:汽车是“铁包肉”摩托车是“肉包铁”,足以见得摩托车的安全隐患有多大。更别提在交通环境更严峻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摩托车了。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今后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勿图一时之快,驾驶摩托车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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