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2日13时52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案侦大队大队长张琛义带队在新郑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位驾驶员骑着一辆摩托车准备上高速行驶。大队长张琛义迅速拦下并对其进行劝导。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王某驾驶摩托车走亲戚,由于路不太熟悉开着手机导航,结果被导航引导到了收费站,大队长张琛义对其驾驶证进行了查验,同时向他告知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及《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河南省内摩托车禁止上高速,以及摩托车上高速带来的安全隐患,司机听后对民警的及时劝阻和批评教育表示感谢。随后大队长张琛义指引驾驶员从安全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并且帮助其设置了正确的导航。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河南省内摩托车禁止上高速。摩托车操纵性,安全性不强,通行高速公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难以保障摩托车驾驶人及同乘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威胁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车辆的通行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今后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勿图一时之快,驾驶摩托车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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