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我的开车技术好的很”。部分驾驶员对“客货混装”危险性认识不足,认为“只是一脚油门的事”,贪图方便、疏忽大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令人追悔莫及。
2月19日上午10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带班民警张雪伟带队在园博园收费站执勤,发现一辆白色五菱宏光小型客车行迹可疑。上前查看,发现车上一共坐了四个人,后排座和后备箱装满了工具和行李。经询问得知,当事人李某带着三个人去许昌打工,为图方便,就把行李和工具一起放上车了。了解情况后,带班民警张雪伟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把工具卸车后再上高速。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示,客货混装危害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影响车辆操控性和稳定性。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后车厢通常没有设置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具备载客条件。擅自载客会改变车辆重心,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操控性,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转向困难、制动不及时等情况,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二是易导致人员受伤。客货混装时,由于车厢、车斗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在车辆转弯、掉头或急刹车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三是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车辆行驶中遇刹车或加速,货物容易发生移位,可能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货物可能会阻碍人员逃生通道,并且给救援人员的施救工作带来极大困难,耽误宝贵的救援时间。
四是存在货物损坏风险。不同货物的性质、重量、体积各异,混装在一起容易导致货物之间发生碰撞、摩擦,可能会造成货物损坏。例如一些易碎物品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因颠簸和碰撞而破碎,一些精密仪器可能因受到挤压或震动而出现故障。
五是可能引发火灾等危险。某些货物可能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客货混装时如果这些货物与其他物品接触或摩擦,有可能产生火花或引发火灾等危险情况,对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总之,客货混装存在诸多严重危害,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客货混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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