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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高速故障无警示 安全意识别放空
2025-03-05 14:23:16  作者: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8  文字大小:【】【】【
  • 2025年3月3日上午10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带班民警张雪伟带队巡逻至绕城高速42公里处,一辆小轿车因突发故障停在应急车道,然而驾驶人却未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当时正值车流高峰期,后方车辆疾驰而来,情况十分危急。发现这一情况后,带班民警张雪伟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在故障车后方设置了警示标志,开启警灯,引导过往车辆减速避让,避免了可能发生的追尾事故。

2025年3月3日上午10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带班民警张雪伟带队巡逻至绕城高速42公里处,一辆小轿车因突发故障停在应急车道,然而驾驶人却未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当时正值车流高峰期,后方车辆疾驰而来,情况十分危急。发现这一情况后,带班民警张雪伟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在故障车后方设置了警示标志,开启警灯,引导过往车辆减速避让,避免了可能发生的追尾事故。


经询问,驾驶人表示车辆突然故障,自己一时慌乱,竟忘记放置警示标志。带班民警张雪伟严肃地指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不设置警示标志是极其危险的行为。高速上车速快,后方车辆若不能及时察觉前方的故障车辆,根本来不及刹车避让,极易引发严重的二次事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

2025年3月3日18时30分许,郑州绕城高速莲花街收费站匝道内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一辆新能源小货车因雨雪天气路面湿滑失控侧滑,撞击高速护栏,导致车辆严重损毁。郑州高速交警二支队四大队教导员徐亚明接警后快速抵达现场,发现司机未按规定设置150米外安全警示,民警徐亚明迅速划定责任并组织撤离,成功避免二次事故风险。


该车辆驾驶员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第1款,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司机王某在接受处罚后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不容忽视,任何一个小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祸。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切不可心存侥幸,要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共同维护高速道路的安全与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