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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高速交警查处实习期驾驶员上高速违法行为
2025-04-16 10:03:23  作者: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来源: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19  文字大小:【】【】【
  • 4月15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在大广高速南乐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时,查获一起实习期驾驶员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5日下午15时55分,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支队二大队在大广高速南乐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 ...

4月15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在大广高速南乐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时,查获一起实习期驾驶员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5日下午15时55分,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支队二大队在大广高速南乐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豫J牌照的白色大众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车上陪同人员虽持有驾驶证,但其驾驶证取得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满足安全陪驾条件,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执勤民警现场对涉事驾驶员及陪同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详细讲解实习期驾驶限制规定及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濮阳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技术生疏,行车经验不足,对高速公路行驶中的各种注意事项不熟悉,不能冷静处置遇到的各类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实习期驾驶员高速公路行驶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陪同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安全无小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