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在大广高速南乐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时,查获一起实习期驾驶员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5日下午15时55分,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支队二大队在大广高速南乐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豫J牌照的白色大众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车上陪同人员虽持有驾驶证,但其驾驶证取得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满足安全陪驾条件,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执勤民警现场对涉事驾驶员及陪同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详细讲解实习期驾驶限制规定及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濮阳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技术生疏,行车经验不足,对高速公路行驶中的各种注意事项不熟悉,不能冷静处置遇到的各类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实习期驾驶员高速公路行驶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陪同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安全无小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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