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周久兴带队在郑州绕城高速十八里河收费站开展执勤,当一辆面包车驶入检查区域时,发现车内两名乘客均未佩戴安全带。随即,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经了解,车上人员均为附近工地的务工人员,准备乘车前往下一个工作地点。他们认为路程短,不系安全带不会有危险。
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当场对该乘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耐心地向他们解释,安全带是保障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防线,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碰撞、急刹车等突发情况,安全带能够有效避免人员因惯性冲出座位,减少伤亡风险。尤其在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未系安全带的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哪怕是短距离行驶,意外也可能随时发生,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乘客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对未系安全带的乘客依法作出每人10元的罚款处罚。乘客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使用安全带。同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驾驶员表示以后一定会在行车过程中反复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广大驾乘人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行程长短,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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