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六一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加强了路面巡逻管控力度。
6月1日下午6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红军巡逻至郑栾高速南向北13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民警迅速上前查看情况,只见该车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但车后方却未按规定设置任何警告标志。后方车辆纷纷紧急避让,情况十分危险。
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辆突然出现了故障,他便匆忙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但由于慌乱,竟忘记在车后放置警告标志。民警当即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好警示标志,避免发生事故。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紧急情况下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同时,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安全教育,详细讲解了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不设置警告标识的严重危害。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车速快,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严禁占用。如遇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务必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告标志,及时拨打救援电话。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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