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有效防范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事故,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近期在辖区内开展过往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排查超员、超载等易引发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
2025年9月1日19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带班民警张雪伟带队在东三环收费站下站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豫A牌照的灰色面包车行驶轨迹异常,车内人员拥挤,疑似超员。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际乘坐8人,超员1人。
驾驶员张某称,车上乘客均为附近工地务工人员,为图方便“挤一挤”,认为“多一个人影响不大”。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超员行为的严重危害,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张某处以1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立即联系合规车辆转运超员乘客,确保安全行驶。
2025年9月6日18时10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案侦大队大队长张琛义带队在轩辕故里收费站下站广场查处违法处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并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一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杨某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并要求驾驶员陈某对超出的一名乘客进行安全转运,接着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驾驶员和乘客,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超出核定载重,增加车辆的不稳定性。同时,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会受到更严重伤害。因此严格遵守车辆核载人数规定,是对乘车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呼吁广大驾驶员和乘客:严格遵守核载规定,不超员、不超载,拒绝乘坐超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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