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开展的大型车长期占压快(超)车道集中整治活动已经开展将近一个月,治理成效是显著的,这一点秦玉海副省长在暗访京港澳高速郑州至鹤壁段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作为高速交警的一员,取得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内心肯定是高兴和自豪的。但是喜悦过后,心中不免会产生一些思考:治理长期占道违法行为在我们日常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我们又该怎样把这项工作开展好、保持好?下面,本人就对这项工作的一些思考和认识与各位战友切磋探讨。
认识一:长期占道违法行为是对不特定交通参与者道路通行权利的侵犯,危害的是正常的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治理占道工作应处于高速交警日常勤务查纠工作的核心位置。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秩序是保证工作、生活正常运转的保障。熟悉法律的同志都清楚,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危害最大、处罚最重,目的就是以国家强制力维护正常的社会运行秩序。《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开篇即表明了立法目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而立法原则之一就是“……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可见“秩序”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我们河南高速交警在维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方面所做的工作不可谓不多,开展的各种专项整治工作接二连三,在冬季恶劣天气保通、重大节日交通安全保卫方面取得的辉煌成绩也是有目共睹,可在鲜花和掌声的背后往往会听到群众和领导这样那样的抱怨和反映。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在日常琐碎、忙碌而辛苦的工作中,恰恰忽略了普通交通参与者最关心、最能够直观体验的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和效率问题。
工作之余,我不止一次用一名普通驾驶员的心态去体验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驾车行驶在平坦的高速公路时,最关心的当然是我能不能顺利准时到达我的目的地,最讨厌的就是一辆辆慢慢吞吞的车占着超车道,任凭你把喇叭按破、大灯闪坏,“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可以说,大型车长期占道已经成为影响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妨碍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一个“顽疾”。
当然,并不是说其他的交通违法行为就不值得我们下大力气去整治,而是说,我们的工作要有目的和策略,要抓住问题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把大车占道违法行为作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差、效率低这个问题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好,推进整体工作全面上台阶。
认识二:大型车长期占道的整治工作不但是“攻坚战”,还是“持久战”;不单单是考验全体高速交警的体力和战斗精神,更重要的是考验我省高速交警的智慧和管理水平。
说大型车长期占道的整治工作是“攻坚战”,原因就是目前的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确实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整治的时候。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警力、车辆、装备,大干快上地解决高速公路这一“顽疾”是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正在开展的整治大型车长期占道集中行动在较短的时间内也确实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攻坚战”取得的实际效果有目共睹,但是,并不能说我们在这场战役中已经取得了完胜。对于这一点,一线的执勤民警是最有发言权也最有体会的。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违法占道行为存在这样一个规律:有巡逻车和没巡逻车、上班时间和非上班时间、集中整治期间和平时路面秩序是不一样的。由此可见,治理违法占道,绝非一朝一夕就能达到预期目的,仅仅靠一两次“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