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5日13时50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接指挥室警情,在十八里河收费站上站口处有两辆机动车发生剐蹭,随即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拍照取证、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将事故车辆指挥挪至安全区域。
经询问了解,孙某驾驶一辆白色SUV豫K55***行驶至十八里河收费站上站口时,因没有注意观察,猛然向右变更车道准备上站,与右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剐蹭,造成两辆机动车损坏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副大队长高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有关“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认定孙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随后,副大队长高亮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提醒双方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切勿分心驾驶,尤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下上站,车辆较多更应该谨慎驾驶,互相礼让,变道前要观察后方情况,切勿猛打方向,突然变道。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驾驶车辆时切勿过急过燥,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分心驾驶。变更车道前一定要提前观察后方车辆情况,提前准备,打开转向灯,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时,再进行变更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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