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车速都比较快,驾驶人只要稍有松懈就会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不动的、相对较小的事物,所以行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在高速公路上只要稍不留意就有可能被车辆剐碰,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产生严重危害后果。
2025年7月26日15时36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案侦大队大队长张琛义带队在十八里河收费站上站广场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向收费站驶来,看情形是准备上高速。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停,并指挥该男子靠边停车。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驾车准备回帝湖小区,由于路线不太熟悉,走到这里迷路了,不小心走到了高速路口。民警从该男子手机上找到其家属的联系方式,并帮忙联系其家属到收费站接该男子回家。等到家属来到之后,民警告知该男子和家属行人和非机动车误入高速造成的危害性。该男子虚心的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并意识到今天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后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道路,电动三轮车驶入高速公路属于违法行为。由于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驾驶员不容易察觉低速行驶的非机动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擅自骑行电动三轮车、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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