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8时35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案侦大队大队长张琛义接指挥室警情:十八里河收费站上站内广场有两辆小轿车发生剐蹭。民警立即带队到达现场,拍照取证后即刻指挥车辆挪至安全区域,现场交通恢复正常。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计划到机场方向行驶,由于十八里河收费站上站的车辆较多,他在上站后并没有做到观察情况便驾车从最右侧车道进入收费站内广场,进入广场后发现机场方向匝道在最左侧,李某没有观察四周又向左侧变道,与左后方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发生剐蹭。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有关内容“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认定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提醒双方驾驶员如果遇到道路拥堵一定要耐心等待,遵章行驶,如果需要变更车道一定要注意观察四周情况,提前准备,切勿突然变道。驾驶员李某表示自己会对此次事件吸取教训,以后开车上路一定遵章行驶。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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