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总有人心存侥幸,为贪图一车走就想“挤一挤”蒙混过关,这就是典型的超员违法行为,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
2025年7月28日上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陈洪涛带队在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执勤时,一辆红色货车缓缓驶来,驾驶室内人头攒动,异常拥挤的景象引起了他的警觉。民警迅速上前,示意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这辆货车核载3人,实载竟达6人,超员情况十分严重。询问后得知,车上人员都是刚从工地干完活准备回家的工友。他们想着路途不远,挤一挤就能省下一笔打车费,便忽视了超员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人员安全转运。
2025年07月28日19时13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案侦大队大队长张琛义带队在十八里河收费站下站广场查处违法处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并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一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并要求驾驶员陈某对超出的一名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驾驶员和乘客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超出核定载重,增加车辆的不稳定性。同时,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会受到更严重伤害。因此严格遵守车辆核载人数规定,是对乘车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安全一分不能少,超员一个不能多。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切勿驾乘超员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