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全程封闭,专供机动车通行的快速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进入高速,意味着将自己置于险境,也给过往车辆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2025年7月30日晚上21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李艳飞值班期间,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路人报警称,商登高速159公里附近,应急车道内有个行人。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带队前往高速公路巡查。通过迅速排查,发现应急车道果然有一女孩,经过简单的沟通后,民警送其离开高速公路至就近收费站出口。
经过了解得知,该女子因晚饭后出来玩,走了很长一段路后,发现走错了方向。如果想尽快找到回家的方向,穿过这条高速能够节省不少路程,一时着急便寻找机会看能不能穿越到高速路对面。她又说当时上高速后,发现过往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自己也害怕了,站在原地正准备退回下面时,被你们警察发现了。在现场时既害怕你们处罚,又怕被家里人知道了责骂,不肯说出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
随后,民警通过耐心的安抚以及严肃的说服教育,该女子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告知了其家庭地址。最后,在民警的一路护送下到家,分别时,其家长一再握着民警的手连连感谢。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行人禁止上高速,勿拿生命走“捷径”,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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