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驾驶人树立文明出行的意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2025年8月4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民警程垣凯带队在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挂车没有粘贴任何反光标识的痕迹,随即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了解,该车平时主要跨省运输石灰,车身灰尘较多,车身没有粘贴反光标识,尾部车牌因灰尘覆盖,存在道路摄像设备可能无法识别的风险。民警立即让驾驶员用抹布将车牌当场擦干净,并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身反光标识在夜间驾驶时,能够辅助尾灯,显著起到提醒后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作用。跨省昼夜运输,本身安全风险大,驾驶员更应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足做细安全措施,将运输风险隐患降到最低。随后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依法作出记0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8月4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民警程垣凯带队在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篷布遮挡反光标识,个别部位粘贴反光标识不规范,车尾保险杠和车厢体各部位反光标识脱落较多,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货车强制要求标贴车身反光标识,这一规定对于降低货车追尾事故风险起到显著的防范作用。驾驶员表示接受并立刻整改。随后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依法作出记0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8月4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民警程垣凯带队在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待警时发现一辆物流运输车可能存在超宽违法行为,随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查询该车行驶证件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挂车为平板挂车,宽度为2.55米,高度为1.55米,现场实际承载厢体左、右各超出平板挂车宽度约40厘米。驾驶员也承认车辆超宽情况。民警告知驾驶员,挂车宽度有着严格的论证,私自承载超宽厢体,所引发的行车风险不容忽视。风险其一是造成驾驶员行车盲区非正常性扩大,更不容易观察高速公路实时路况。其二是超宽厢体可能存在装载不牢固的问题,一旦重心偏移,可能引发侧翻危险。其三是超宽可能意味着超载,超载是重点违法行为,不仅对平板挂车机械性能产生负面影响,更容易对高速公路道桥造成伤害。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赵某东依法作出记1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秩序需要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一些细微处的违法行为,都可能产生引发交通事故的连锁反应,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安全风险高,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补足安全运行漏洞,为自身安全负责,坚持防御性驾驶理念,把安全措施做足做细,方能平安常伴,保驾护航。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