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15时40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红军带队日常巡逻时,郑州绕城高速14公里处发现一辆货车赫然停靠在应急车道上,且未按规定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脚架警示标志,双闪灯光虽闪烁,却难以有效预警后方来车。
民警随即靠边停车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经了解,驾驶员称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车上水箱漏水,情急之下便停车查看。民警告知驾驶员,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更将应急车道这一生命通道置于危险境地。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对驾驶员作出了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高速应急车道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占用。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生命安全的尊重。高速公路的高效运行依赖于每一位参与者的自律和遵守规则。如果每一位司机都能自觉遵守规定,不随意占用应急车道,那么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率将有望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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