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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违法照样自食其果
2009-01-21 11:32:33  作者:李红彬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924  文字大小:【】【】【

 

    “2002年的第一场雪――――――”听到刀郎这首红遍全国的歌曲,我就想到了去年我亲历的一次交通事故。

     “2006年2月27日(农历正月三十),中雪,连霍高速公路北幅584公里,京广立交桥”这就是我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天气情况,至今我还历历在目。那是2006年的第一场雪,当天一大早,我驾车返回大队,因正在下雪,道路湿滑,在川流不息的107国道上行驶时我驾车格外小心,8时许,我驶上连霍高速公路,进入了自己的管理辖区,思想一下放松起来,听着动感的迪士高音乐,随着强劲的节奏,车速也渐渐快了起来,当我抬头看见前方的京广立交桥标牌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我知道雪后高架桥面极易结冰,车速过快肯定造成车辆失控,我急忙紧握方向盘,缓踩刹车降低车速,但一切都太晚了,车辆象水上行舟、冰上滑板,向左打方向车向右行,向右打方向车向左行,方向完全失去了控制,那种失控的感觉真让人心惊胆颤,我的车在高架桥上旋转了360度后“咣”的一声撞上了中央护栏,接着猛地反弹到了桥头的应急车道,头北尾南横在了高速公路上,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大约20秒,当我意识到自己没受重伤,坐在车上处境十分危险时,我开启危险警示灯,急忙下车,跳到护栏外边,站在雪地里,招手示意过往车辆注意减速慢行,同时急忙拨打报警电话,作为“肇事司机”向同事报案求救,在我等待勘察人员到来的20分钟内,我又目睹了4起同样的交通事故,他们也都是因为雪天行驶速度过快,导致车辆失控而肇事。

    事后,我一直在懊悔和自省,我是一名高速交警,有多年的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经验,并且有十年的驾龄,最关键的是我驾驶自己熟悉的爱车行使在日常巡逻、纠章的辖区道路上,一切似乎都让我认为自己应该与交通事故绝缘,但因为自己一连串的违法行为,最终,我驾车还是与高速公路护栏来了一次“亲密接触”,上演了一场高速交警因“雪天超速”违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我的亲身经历,再次证明了,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安全、文明、守法驾驶,一旦你超速行驶,不按章操作,就一定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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