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交通安全 >> 警钟长鸣 >>
2010-05-19 09:16:14  作者:ahebi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31  文字大小:【】【】【

 

2010519日,京港澳高速公路547公里西半幅,驾驶员张某驾驶的一辆豫A号牌的斯柯达小轿车准备超前方行驶的大货车时,突然看到右侧后视镜内超车道上一辆小轿车正在超闪灯超他的车,于是张某立即踩刹车,但不知道踩到什么东西上了,车没有减速,张某的车撞到前方大货车的尾部,造成两车追尾。好在车速不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下车后,驾驶员张某才发现不是制动装置失灵了,而是原本放置在驾驶座下方的灭火器未进行有效固定,导致灭火器在行驶过程中滚动至制动踏板旁,在采取紧急制动时踩到灭火器上,未能及时有效的降低车速,导致此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人员,驾驶室内不要放置杂物,如果必须放置,应做到及时固定,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热点图片

  • 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平

  •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为

  •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

  • 河南省高速交警五支队

  • 豫筑平安——谨防“载

  • 省高速总队明察暗访组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