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避免因事故处理民警资格不符等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更好地适应刑诉法要求,漯河京珠高速大队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深入调查事故处理民警资格,创新各项工作措施,提高民警事故处理水平,不断推动事故处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学习领会有关新规,严格审查民警事故处理资格。新刑诉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大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严禁未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民警、未授衔民警及非执法主体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大队对具备书谷处理资格的民警进行严格的审查,由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正式授衔交通民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并根据取得的资格等级,处理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规范执法。
二、大队以“三访三评”活动为契机,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等与社会各界广泛交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交警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不断改善公安交警队伍的形象和作风,努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进一步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绩效考核,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认真开展对民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活动,以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苦练基本功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事故处理水平。同时要求民警准确、及时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和交通事故处理案例讨论分析会,掌握各路段各时期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科学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