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一辆逍客车在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因为一个急刹车,被追了尾。虽然司机只受了轻伤,但驾驶员刘女士新买的逍客车却被严重“毁容”了。
10月27日10时30分许,省高速交警七支队接到刘女士报警,称其驾车在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附近被撞了,且车辆受损严重,刘女士本人受轻微伤。高速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只见一辆白色逍客被撞严重,车后面的挡风玻璃全部掉下。民警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置了隔离带,并进行现场勘查。
驾驶员刘女士说,她驾驶车辆从郑州办事返回山西运城,本打算到洛阳服务区加油休整,但当时思想开了小差,等发现就要错过服务区入口时,采取了紧急刹车的措施,紧接着就被撞了。
据高速交警七支队朱士晓副支队长介绍,经事故民警现场勘查,事故原因是逍客车辆紧急制动且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
经事故民警进一步调查,驾驶员刘女士是今年9月份刚取得的驾驶证,属于实习期,依法应当由相符准驾车型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才能行驶高速公路。刘女士作为新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对于突发情况采取措施不当,从而诱发了交通事故,所幸,刘女士只是受了轻微擦伤。
刘女士惋惜的说,这个月15日才买的新车,磨合期都没过呢,就被撞的不成样儿了!
省高速交警七支队朱士晓副支队长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行车要牢记以下几点:1、实习期驾驶员驾车行驶高速公路,一定要由符合准驾车型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2、高速公路遇到错过口走过站的情况下,不要慌张,可走到下一个出口下站调头即可,切忌采取急刹急停、掉头逆行等违法措施;3、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应立即打开双闪警示灯,并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主动防御后车跟的太近造成车辆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