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凌晨1时30分许,信阳高速交警支队光彩大队民警巡逻至G45大广高速新县北收费站处时,发现一辆红色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却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且没有打开双闪灯。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下车向其询问情况。经询问驾驶人李某后,民警得知:李某驾驶该车辆前往湖北送货,可是当车行驶至距离新县北收费站2公里处时发现车辆供油不足,到达新县北收费站时彻底供不上油熄火了。李某及时将车辆停在应急车辆查看情况,由于李某自己懂点修车技术,便想办法自己修理,到此时已经修理了十几分钟了还没有修好。正在驾驶人一筹莫展之时,碰到巡逻民警赶到,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将警车停在该车后方预警,要求驾驶人及随车人员站到安全区域内,并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得知车辆不能正常驶离后,民警立即采取开启警灯、警报器、提示牌、摆放反光锥桶等措施对后方车辆进行提前预警,全力做好安全防护,并在第一时间联系施救车辆将故障车辆拖移现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畅通。
临行前民警提醒驾驶人,车辆在上高速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完好,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报警,并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放好警示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