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傍晚,平顶山市舞阳县一女性司机段某驾驶证本在实习期内,自认驾驶技术不错,遂独自1人驾车驶向高速,在商登高速公路睢县服务区被民警查个正着。为“迷糊”交警逃避处罚,竟谎称驾驶证未带,让妹妹传过来她的驾驶证。然而交警从段某脸上“痣”辨真假,识破真相,对段某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二中队副中队长陈伟介绍,当日傍晚6时许,他和协警陈松波、苏晨巡逻到商登高速公路睢县服务区时,对一台豫AQ5G**号“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驾驶员段某告诉民警,驾驶证拿错了,自己的放在别的车上。就让其妹妹用微信把驾驶证图片发过来。民警看过图片后确是和段某长的挺像。但细心的民警,发现段某脸上的两个黑痣和现场驾驶证上的特征一致。在证据面前,段某终于承认刚开始出示的驾驶证就是自己的。本欲找个借口逃避处罚,想着和亲妹妹长像差不多,应能蒙混过关,没料到被当场识破,情愿接受民警处罚。鉴于段某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民警依法对段某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