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情况下一是抓紧报警,二是修理好车辆确保安全再通行,可焦作的驾驶员时师傅不这样想!车无前挡风玻璃咋办?一路上戴墨镜、反穿衣;车门有些脱落怎么办?用铁丝捆住,不顾安危冒险行驶高速公路,幸遇高速交警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经批评教育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心改正!
9月7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三大队黄永洪大队长带领民警在连霍高速公路辖区路段巡逻,行至685公里南半幅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民警驾驶警车超越车辆后发现这是一辆事故车,车身前面严重损坏,无车窗玻璃,而且车门还用铁丝捆扎;驾驶员戴着口罩、墨镜,衣服上怕冷袖口还粘上胶带,全副武装着自己。
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时某驾驶豫HB64**货车于9月4日在连霍高速陕西段发生了交通事故,撞到与自己同行的货车,前车损失轻微,自己又只有交强险和三责险,事故后一看自车无法得到赔偿以及自己老乡不让赔偿,时某为了省些费用,又急于赶路,于是驾车沿连霍高速公路向东继续行驶。民警立即指出了时某驾驶事故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在警车护送下将车辆带下高速公路。在连霍高速洛阳东站民警依法对时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故障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一是所驾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对自己和其他同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不负责任,二是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还应当承担相应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