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驾驶员陈某驾驶一辆轿车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因套用他人机动车牌而被商丘高速交警查获。陈某被民警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的严厉惩罚。
据悉,11月1日21时许,商丘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陈宪伟带领民警徐长虹等人,在连霍高速豫皖界公安检查站正常执勤时,通过人工对比过往车辆信息时,发现一辆车牌为冀A161DA黑色“一汽”轿车信息异常,遂布控拦截。不到五分钟,该车驶入豫皖界收费站,民警依法查扣该车。经查,该车真实号牌为冀AH591T。驾驶员陈某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民警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