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江苏省泰州市一姜姓驾驶员驾车行驶到永登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时,因没有保险而被商丘高速交警例行检查,其驾驶证本因吸毒吊销却谎报事实,结果因无证驾驶、没买交强险而被民警依法处以3600元的严厉处罚。
据介绍,11月1月上午11时06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副中队李永杰带领民警刘红亮等,在永登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对一辆车牌为苏M71xxx“现代”轿车例行盘查时,发现该车交强险过期失效,问其驾驶证,一再声称没随身携带。驾驶员姜某告诉民警,平时工作繁忙,没有去买交强险。李永杰在对姜某作进一步身份信息核对时,发现姜某没有驾驶证信息,曾有吸毒史,在2015年8月因吸毒被泰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驾驶证亦被吊销。鉴于姜某涉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姜某没买强制险罚款1800元、无证驾驶罚款1800元等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