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安徽省界首市驾驶员黄某酒后驾驶行驶到济广高速公路豫鲁界收费站时,看到前方商丘高速交警在例行执勤查车,急忙与副驾驶交换了驾驶位置。不料被民警看个正着,结果黄某因酒后驾驶被民警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七中队民警张永清介绍,当日上午11时19分许,他带领民警许慧君、协警徐乾宾等在济广高速公路豫鲁界收费站对进省车辆例行正常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KH7***的黑色“大众”牌小轿车,在交通行费时与副驾驶交换了驾驶位置。民警迅速上前,拦下轿车,询问情况。“我忘带驾驶证了,怕处罚了才与副驾驶座人员换了位置”,黄某告诉民警说。在位于省界的公安检查站,在核实黄某等人有无驾驶证时,民警闻到黄某有一股淡淡的酒味,怀疑驾驶员酒后驾驶。遂用酒精测试仪对黄某进行测试,检验结果为3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黄某告诉民警,他是安徽省界首市邴集乡人,晚上他在菏泽市与朋友喝酒喝的较多,认为睡过一夜应该没啥事,就驾车回老家界首。鉴于黄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这也是商丘高速交警现场查获的2017年度首例酒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