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上午,新疆和田县一驾驶员本无驾驶证件竟然胆大妄为,拿着自己姐夫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的照片驾车走在高速公路上,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被商丘高速交警当场查获。该司机为其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被民警依法给予罚款68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严厉处罚。
据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海伟介绍,当日上午12时35分许,他带领协警刘士光、郑龙等对进省的“两客一危”以及七座以上的重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川AY291H的白色“奥德赛”轿车驶入待检车道,形迹非常可疑,刘海伟上前遂拦停轿车予以全面询查。民警发现驾驶员是一名维族人员,要求其出示其相关证件。司机从口袋中出示了一张破旧的驾驶证,经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和身份证核查系统核查发现,系统显示的驾驶证照片与该男子并非一人。事实面前,司机无奈告诉民警,他叫木布拉·艾比布拉,是新疆和田县人。他现在没有驾驶证,递给民警的是他姐夫的驾驶证,为图方便应付交警检查,就将驾驶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岂料被商丘民警识破查出。鉴于木布拉·艾比布拉涉嫌无证驾驶、伪造证件,民警依法给予其罚款6800元钱的处罚。随后,民警将其移交至夏邑县公安局,夏邑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治安拘留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