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开封市尉氏县司机谷某因酒驾驾驶证被暂扣而被商丘高速交警,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现场查获,结果谷某被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等处罚。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陈献伟介绍,当日下午3时许,他带领民警王任田,协警付岩、杨嘉等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执勤,缉查布控系统突然预警,发现豫A22F**车主驾驶证暂扣。民警当即布控拦截检查,3时4分许该车被民警拦截停车,发现驾驶员正是车主本人。经检查,该车还涉嫌没有缴纳交强险。谷某告诉民警,其因酒驾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 他从开封出发欲去宿州办事,本想清明节假期交警不怎么检查,存在侥幸心理,明知暂扣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仍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自己真的不知道保险过期了,因保险公司没通知。
谷某为自己的一时侥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民警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因疏忽大意未投保险,被处以1800元罚款。
提醒车主,驶证被暂扣期间千万不要再驾驶机动车上路,不要存在侥幸的心里认为这样不会被交警查到。可是一旦被交警查到,处罚情形是非常严重的。如果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更有可能因此而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