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虞城县一剧团急于到亳州市演出,一时找不到司机。竟心存侥幸让一名驾驶证被吊销的剧团“演员”驾驶载有演出道具等物品的货车。因该车没有参加强制险、没有按规定年检,在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被商丘高速交警查获。结果,货车司机魏某依法给予3800元罚款。
据悉,9月2日下午4时19分,一辆行驶在济广高速商丘境内的车牌号为豫N11***号的红色厢式货车,被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稽查布控系统预警,该车系统显示车辆没有年检。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豆亚峰立刻对此车辆安排人员进行拦截。当豆亚峰拦截查获货车后,司机告诉民警“没有驾驶证”,经查,司机名叫魏某建,是虞城县城郊乡人。豆亚峰问魏某建没有驾驶证怎么能驾驶车辆况且还是一辆货车时,魏某建无奈的说:货车是朋友刘某的,因为刘某是剧团的团长,急着从商丘到安徽亳州某地进行文艺演出,但一时找不到司机。因为知道魏某建会开车,就抱着侥幸心里,催促着刘某驾车去亳州。大家都是朋友,不好拒绝就驾车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住。当问及他的驾驶证,魏某建告诉民警:以前在工地上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了,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吊销了。
鉴于,魏某建涉嫌无证驾驶,该货车没有强制保险,也没有按规定年检,民警依法对魏某建罚款3800元的严厉处罚。魏某建向民警表示,今后一定会遵法守纪,不再无证驾车。
民警提醒,请大家吸取魏某建教训,且不能只讲情面不讲法律法规。法律无情,绝不能抱着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