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4月15日上午,开封市杞县司机丁某却心存侥幸,为逃避检查,竟然在借个年检标志粘贴在车前,在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被商丘高速交警当场查获。
4月15日上午10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民警杜云振在济广高速豫皖界公安检查站例行执勤,听到稽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预警显示车号为豫BMN8**的白色北京现代小轿车逾期未年检。他与其他同事一起迅速布控拦截,将车拦下。民警在仔细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车前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有效期至2020年的年检标志。当民警将年检标志揭开后发现,年检标志记录的车号是豫BD56**。面对民警的检查询问,司机丁某显得很慌张,说话吞吞吐吐,无奈告诉民警了真相:他是开封人,在南京工作,请假回老家办事。因为发现自己车逾期未年检,工作忙加上拖延就没去审车,便借了朋友合格年检标志贴到自己车上来应急,以为这样就可以应付交警检查。谁料,在交通科技“天网”面前,彻底漏了馅。民警依法对丁某使用其它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对其车辆脱审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