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开展以来,信阳高速交警依托各收费站执勤点,严查交通违法,严把车辆上站关。
9月5日上午10时左右,一辆黑色小轿车在大广高速息县收费站上站口走走停停,行迹可疑。五大队民警李福海、辅警陈涛、杜俊宏立即上前盘查,在与驾驶员交谈过程中,李福海闻到驾驶室及驾驶员身上有很大的酒气。
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做酒精检测,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驾驶员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4日夜间在息县和几个朋友喝了半斤白酒,酒局结束的比较晚,已经过了一夜,自己觉得醒酒了,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
在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刘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测试表明,由于每个人的酒量不同以及对酒精的新陈代谢速度不一样,喝完酒之后,什么时候能够代谢完体内的酒精因人而异。为此交警提醒,为保证安全,喝完酒尽量隔一天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