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应急车道是供警车、救护车、应急救援车等特殊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的通道,是“生命通道”!社会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可以占用。
2025年2月11日下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带队在侯寨收费站内广场执勤时,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预警,发现一车辆在应急车道行驶。副大队长高亮在侯寨收费站将其拦截,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张某称其从绕城高速转至郑栾高速,导航提示沿道路右侧行驶,没有意识到自己占用了应急车道。副大队长高亮向驾驶人说明了应急车道的重要性,告知驾驶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人张某表示接受处罚,不再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2025年2月11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民警徐治国带队,驾驶警车巡逻至郑栾高速南向北3公里处发现车牌号为豫V的小型汽车,在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员刘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对驾驶员刘某进行宣传教育:只有车辆故障、车内人员伤病情况紧急、发生交通事故,以及特种车辆通行等,才能算紧急情况。应急车道是发生紧急情况时方可使用,当高速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车道是否畅通决定了事故的伤者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护。据统计,救援人员若能在事发后20分钟内到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车祸受伤者的死亡概率会减少50%以上。驾驶员刘某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按规行车。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请勿随意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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