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流量大且车速快,系好安全带,在关键的时候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车上人员生命安全。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不佩戴安全带的乘客还是不少,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导致乘车人员发生碰撞,甚至甩出车外,危及生命安全。
2025年2月11日15时,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张迎军带队在郑栾高速侯寨收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大巴车车上有一些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副大队长张迎军随后对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并对广大乘客进行了安全带知识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进行10元罚款。告知了他们的权益,并责令他们先系好安全带再出发。同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作为一名公路客运驾驶员,要对车上的乘客负责,车辆启动前一定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且要逐一检查后方可启动车辆”。驾驶员表示今后一定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车辆启动前确保每名乘客斗系好安全带后再出发。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安全带虽小,却承载着大大的安全使命。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整个社会的高度负责。让安全如影随形,与我们一路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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