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21时50分许,焦作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处民警宋生峰、阙元新巡逻至原焦高速22KM+900M处(焦作至原阳方向)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豫F***的小轿车正停在应急车道上,两名男子在车边来回走动,但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情况非常危险。民警立即驾车减速靠至轿车后面停好,并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
经查得知:该车驾驶员朱某,系新乡人,车上另一男子是他的同乡。因车辆老化,车水箱漏水,开至此处就抛锚了。两人一时心急如焚,竟忘了采取安全设施。因不常走这段高速,都不知道该路段的报警电话。情急之时,看见警车驶来两人都长舒了一口气。
之后,民警宋生峰立即和管理处指挥室取得联系,及时通知施救队前往施救,并告知驾驶员:凡在高速公路上因车发生故障需停车检修时,必须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50M外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向该路段的交警报警求助。以上的措施一项没做好就会造成交通隐患危害道路安全。朱某听后深知自己过错的严重性,主动接受民警处理,并向巡逻民警表示谢意,表示今后一定安全行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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